7月8日下午2時左右,永康市運管部門執法人員在330國道花街路段進行日常巡查,例行對一輛牌號為浙GL**36的紅色普通貨車進行檢查,當執法人員掀開用篷布裹得嚴嚴實實的車廂時,發現篷布下藏了足足一百多個含有硫酸成分的廢舊電瓶,旁邊還堆放著返鄉行李、雜物。根據規定,這批廢舊電瓶中所含的硫酸是易燃易爆液體成分,屬于危險品范疇。執法人員當即對該車進行了暫扣, 并安排危險品專用車輛對貨車上的廢舊電瓶進行轉駁。
“我運輸的不就是一些舊電瓶而已,沒什么危險性,為何查扣我車子?”當執法人員暫扣該車時,李某覺得很不服氣。隨后,執法人員向李某解釋了這批廢舊電瓶中含有硫酸成分的事實,同時將廢舊電瓶上標有的“注意硫酸、易燃物品、注意爆炸”等醒目標志指示給李某。因此,運輸此類貨物必須危險品專用車輛才可以,同時必須配備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和押運員!叭绻孪瓤匆幌律厦鎸懙淖,或者有人告訴我這不是普通貨物,我肯定不會跑這趟運輸了!甭犕陥谭ㄈ藛T的介紹,李某后悔地說。